官司起因是勒布朗曾经在脸书账户上发布了一张关于他自己在热火队打球的照片,一位名叫史蒂文-米切尔的职业摄影师表示这张照片的版权属于他,而勒布朗未经授权就公开发布和传播了这张照片。
米切尔解释,勒布朗这样的行为属于侵权,违反了美国版权法第501条的规定。
不仅是勒布朗本人,还有他所在的Uninterrupted数字公司和LLC公司也一起被列入被告。这名摄影师要求得到15万美元的赔偿。
虽然这张照片就是以勒布朗本人为背景,但他并没有照片的版权,摄影师拥有版权,照片也被登记在他的名下。这也给勒布朗提了个醒,因为他热爱社交媒体,在INS、推特上面发布大量照片和视频。同时,他也是公众人物,一举一动被很多人关注,一些人想靠打官司来获得经济上的报酬。